退換貨說明
1.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於食貨集網站購買商品,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(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)猶豫期的權益。生鮮冷凍食品則不適用七天猶豫期。
2. 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商品: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冷凍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,不享有七天猶豫期。
3. 鑑賞期非試用期,產品未發生任何受損或瑕疵的情況下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。 退換貨前請先與我們連絡。
4. 請保持退貨產品包裝及內容物剩餘部分完整,如經拆封使用,依民法第259條,店家保有要求負擔部分補償之解釋與權利,若非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原因導致包裝或內容物毀損滅失,消費者仍應負擔包裝及內容物之費用(即「整新費」)。
5. 若因退貨使該筆訂單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我們將於退款時扣除該筆訂單的物流費用。
- 常溫商品購物滿899元超商免運費,因退貨關係無法達到免運門檻,將從商品價格中扣除運費65元後予以退費。
- 常溫商品購物滿1300元宅配免運費,因退貨關係無法達到免運門檻,將從商品價格中扣除運費130元後予以退費。
6. 退換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所有的商品、發票與出貨單須一起退回。無法接受部分商品退換貨。
7. 常溫商品如本身有瑕疵、破損、短少等情況,請拍照後與我們聯絡,可於七天內辦理退換貨事宜。
8. 生鮮冷凍食品如有失溫、破損、短少等情況,請於收到後3小時內與我們聯絡,以便處理後續事宜。
9. 無法接受退換貨情況:
● 個人口味、料理方式、食材保存方式(例如:改變存放溫層)
● 未附上商品原包裝盒(包含外包裝)、包裝不完整與破損無法辨識的商品
● 已說明無法退換貨的商品:例如生鮮冷凍食品、已拆封使用的食品/食材/廚房用品
● 未事先通知我們的情況下,直接將商品寄回
10. 網站下單前對商品有任何疑問,歡迎與我們聯絡
11. 您可透過以下的方式跟我們聯絡:
服務時間:周一至周五9:00至17:00。11:30-12:30休息。
● 電話:(02)8941-6096
● email:<<點左邊連結
● Line:官方帳號搜尋食貨集或輸入@foodie (要加@)
11. 到我們辦公室購買商品不享有七天猶豫期的權益,商品售出後無法退換。若有特殊情況,可帶原商品與發票至我們辦公室與服務人員確認。